2023年先后担任审计处副处长、公司党总支书记,并负责“衡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工作。一年来,在衡水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的支持和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做到勤学多思,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讲授、网络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注重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运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面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工作和生活中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工作方面,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负责学校审计与法律事务
2023年上半年,负责协助处长做好审计处全面工作,严防审计漏洞,严控法律风险,为学校发展构筑事前法律审核管控和事后审计监督管控的防火墙。
1.完成学校日常审计事务
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完成公司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整改工作,启动2023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校内工程(修缮、采购)项目委托审计97项,审减55161.99元,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备案38项,审减7679元,勘察校内工程施工现场64处,校内招标项目审核备案19项。
2.参与学校重大事项法律论证
积极参与学校决策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通过校内招标,确定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严把合同风险关,2023年1-8月份共审核各类合同100余份,参与审核的合同做到了零纠纷,有效降低了学校法律风险。
4.参与处理学校法律纠纷与诉讼
代表学校履行当事人职责,负责协调公司纠纷案件的处理,2023年1-6月先后参与学校西校区工程绿化申诉案件、驾校纠纷执行案件等案件的诉讼程序,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5.组织法律学习及宣传活动
在团委、员工处和各院系的大力支持下,先后组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县(市、区)”主题征文活动、第八届全国员工“学宪法 讲宪法”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等法律知识学习与宣传活动。
(二)负责公司党总支全面工作
自2023年8月担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积极探索特色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
1.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政治意识,采取理论宣讲、党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师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保证将党员理论学习制度落在实处。
严格落实《中共衡水公司党委常委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贯彻“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扣主题教育的主线和根本任务,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开展问题调研,制定调研方案及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
2.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强化党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注重外方引入课程的意识形态审查,通过课程资料翻译与审查、助课、听课等相结合的方式,关注外方课程动态,在引进国外教育资源和文化理念的同时,注重防止国外政治势力的渗透。
3.创新育人机制
以新一轮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推动国际音乐艺术学院高质量发展,组织全员参与审核评估工作,落实“双带头人”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和教学工作融合发展。
构建以思政理念为核心的育人格局,组织开展迎新晚会,声乐、钢琴、器乐专业技能大赛,流行音乐会等艺术实践活动,发挥艺术教育潜移默化的育人特点,引领与协同育人。
4.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
通过员工入学教育、入党启蒙教育等方式,激发老员工要求入党的热情和积极性;结合主题班会、领导干部上讲台、课程思政等方式,注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建设较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国际音乐艺术学院下半年培养预备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32名,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到实处。
强化党组织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安排中党的政治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周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持续推进党组织制度规范化。
5.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党总支书记讲党课、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坚持党性原则,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严守底线、廉洁自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工作格局。
(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担任衡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衡水为目标,积极服务地方立法及法治政府建设。
1.服务地方立法工作
2023年度先后承接了市人大常委会《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衡水市电梯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审核论证工作,列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承担地方性法规专家论证,全力确保了我市两部地方性法规顺利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陆续开始生效,《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衡水市电梯管理条例》正在审核论证工作中,所参与立法工作被2023年12月21日衡水日报专题报道。
2.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担任河北省法治智库专家、衡水市委法律咨询专家团成员、市政府法律顾问,按规定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接受衡水市司法局委托,承担了我市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价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项目,其中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已被列入省推荐名单。
2023年参与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编号:DB 1311/T 033—2023),地方标准被列入2023年全省司法改革试点名单,列入省政府《要情快报》(2023年第395期)、市政府《政府快报》(2023年第99期),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法治日报》《河北法制报》、衡水电视台等媒体连续进行了宣传报道。承担我市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工作,所获成果被2023年1月31日河北法制报报道。
三、学习方面,坚持不懈、积极进取,提升自身修养和专业水平。
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工作中,虚心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听课教研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管理能力培训与专业学习培训,做好知识储备,努力成为一名专业型领导干部。
四、廉洁自律方面,克己奉公,洁身自好。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加强作风建设和道德修养,时刻以身作则,洁身自好,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党性原则,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艰苦朴素,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不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从未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更没有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年来,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做了很大努力,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推动国际音乐艺术学院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将持续严格要求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力争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实现大幅提升。